起诉离婚需要去人民法院办理手续。流程一般包括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立案、调解、审理、判决等阶段。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其办理的部门是人民法院。以下为具体的手续流程:
准备起诉材料:要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同时,需准备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能支持诉讼请求的材料。
提交起诉材料并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和解或离婚协议。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审理:若调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