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轻判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较轻”的认定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如果行为人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但这种过失的程度相对较低,例如是在一些紧急、突发且难以准确判断的情况下导致他人死亡,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比如,在救助他人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采取了不当的救助措施导致他人死亡,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善意救助的目的。
从行为的客观方面而言,如果死亡结果的发生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相对较弱,或者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较小,也可能被认为情节较轻。例如,在一些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管理上的轻微疏漏导致他人死亡,但该活动本身的风险系数并不高。
此外,行为人的事后表现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行为人在过失致人死亡后,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救助、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等,这些都可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从而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具体的量刑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