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卡报销比例在不同地区、不同费用类型下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比例一般在50%-80%左右,住院报销比例通常在70%-90%之间。
门诊报销比例方面,各地差异较大。有些地区为了鼓励新生儿预防保健和日常小病的及时治疗,设定了相对较高的门诊报销比例。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对于新生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能达到80%,这意味着家长只需支付20%的费用。而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门诊报销比例可能在50%左右。不过也有一些地区门诊报销设置了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比如起付线为100元,报销限额为每年500元,在起付线以上、限额以内的费用按相应比例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会比门诊报销比例高。一般情况下,新生儿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会根据医院的等级有所不同。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能达到90%,因为一级医院主要提供基础医疗服务,收费相对较低,所以报销比例较高。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大概在80%左右,三级医院作为医疗水平较高、收费也相对较高的医院,报销比例可能在70%左右。此外,住院报销也有起付标准和报销限额。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有所差异,一级医院可能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800元等。报销限额则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而定,有的地区年度报销限额能达到20万元甚至更高。
总之,新生儿医保卡报销比例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家长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