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后,有两条主要路径,一是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是在这期间积极收集新证据或尝试与对方协议离婚。
当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成功时,不必过于焦虑,可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原告若想再次通过诉讼离婚,需等待六个月之后。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等,就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再次起诉。
在等待再次起诉的这六个月时间里,有诸多事情值得去做。一方面要积极收集新的证据。第一次起诉未成功,可能是证据不够充分。可以着重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的证据,包括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像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赌博、吸毒的相关凭证等。这些新证据在再次起诉时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另一方面,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看是否能达成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相对诉讼离婚程序更简便、耗时更短。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此外,若在这期间对方起诉离婚,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总之,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后,要冷静分析原因,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