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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计算的

2026-01-27 0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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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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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仲裁时效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通常为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认定之后,若涉及到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有着重要意义。比如,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费用,此时职工得知自己应得的赔偿权利无法实现,这个时间点往往就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仲裁时效开始起算。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仲裁时效的中断或中止。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职工在工伤认定后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每次协商都可能导致仲裁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

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形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职工在工伤认定后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及时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工伤赔偿涉及劳动报酬性质的款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职工可随时申请仲裁。总之,认定工伤后仲裁时效的计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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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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