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贷款人骗贷时,担保人可采取收集证据、向法院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行使追偿权等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贷款过程中,若贷款人实施骗贷行为,担保人会面临诸多风险,但也有相应的应对办法。
要注意收集证据。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基础。证据包括贷款合同、与贷款人的沟通记录、款项流向凭证等。这些证据能清晰呈现贷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比如贷款人是否提供了虚假的财务资料、是否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以便后续采取措施时有据可依。
可以向法院主张担保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能证明自己是在受贷款人欺骗的情况下提供担保,并非出于真实意愿,法院可能会判定担保合同无效。这样担保人就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重要途径。贷款人骗贷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等刑事犯罪。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刑事程序追究贷款人的刑事责任,也有助于查明事实真相,为担保人洗脱责任。
另外,若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要积极行使追偿权。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即使贷款人骗贷,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仍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贷款人偿还自己代为偿还的款项。
最后,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为避免陷入类似困境,担保人在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谨慎做出担保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