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致对方轻伤一级赔不起,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互殴行为导致对方轻伤一级的,通常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具体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虽然赔偿情况并非决定量刑的唯一因素,但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往往会对量刑产生较为有利的影响。而当赔不起的情况下,意味着无法通过赔偿这一方式来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使量刑相对较重,但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法定量刑幅度内。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在互殴中的具体行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立功,则可能根据立功的大小等情况,作出更有利的量刑。
同时,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平时的品行等也会纳入法院的考量范围。例如,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时可能会相对从轻。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一时赔不起,在服刑期间或者服刑结束后,被害人仍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否则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等措施。总之,互殴导致他人轻伤一级赔不起,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