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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起诉需要什么手续费

2026-01-24 23: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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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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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起诉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根据财产数额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还可能产生申请费、证人等出庭的相关费用等。若聘请律师,还需支付律师服务费。

离婚诉讼中,女方作为起诉方,首先涉及的是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这是基本的收费情况,一般基层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通常按照较低的标准收取,比如50元或者100元。

如果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财产总额为50万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是30万元,这30万元需要按照0.5%交纳费用,即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本的案件受理费,就是本次离婚诉讼应缴纳的案件受理费总和。

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存在申请费。比如,女方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需要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也需要由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另外,很多女方会聘请律师来处理离婚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因地区、律师经验和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有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等方式。在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较高;而对于简单的离婚案件,收费可能相对较低。总之,女方在起诉离婚时,要充分了解这些可能产生的费用情况。

离婚女方起诉需要什么手续费(0)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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