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女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怀孕不是决定彩礼是否退还的关键因素,要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的彩礼退还情形来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怀孕的女方与男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可能需要退还。因为这种情况下,双方并未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彩礼给付的目的未能达成,从法律角度看,女方有返还彩礼的义务。
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仅仅是怀孕后离婚,通常不符合彩礼退还的法定情形。结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彩礼可能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此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缺乏法律依据。
但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即使女方怀孕,男方也可能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在实际处理彩礼纠纷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的用途、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例如,若女方怀孕后因男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法院在判断彩礼是否退还以及退还比例时,可能会倾向于保护女方的权益。总之,怀孕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女方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