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进楼层的处罚依据不同情况和地区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个人有该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电瓶车进楼层停放或充电,很可能会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安全疏散,因此可能面临相应的警告或罚款处罚。
各地也有具体的地方法规进行规范。例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一些地方还可能会出台更细致的管理办法,加大对电瓶车进楼层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从实际执行情况来讲,对于首次发现电瓶车进楼层的情况,相关部门或物业可能会先进行劝阻、教育,责令改正。如果多次劝阻无效,或者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就会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若因电瓶车进楼层充电等行为引发火灾等严重后果,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罪名。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应将电瓶车推进楼层停放或充电。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