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收集相关证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接到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报案后,公安局首先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
立案侦查阶段:如果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比如,调查用人单位的财务状况,核实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查找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为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而逃匿;收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以确定劳动报酬的数额等。
强制措施的适用: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经检察院批准可以执行逮捕;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侦查终结:当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根据侦查的结果,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总之,公安局在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