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离婚过了冷静期还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2026-01-22 03:14:23
0 浏览
推荐律师
王诗元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离婚过了冷静期后,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所需手续是双方亲自前往办理,所需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我国,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当冷静期届满后,接下来的手续和证件要求有着明确规定。

首先是手续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意味着双方必须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委托他人代办。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双方是在完全自愿且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是证件方面,需要准备以下几种。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和户籍情况。户口簿能反映出家庭关系等重要信息,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法定证明。二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收回结婚证,以确认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它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只有在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才会按照规定予以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会正式解除。所以,离婚过了冷静期后,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手续和证件是顺利办理离婚登记的关键。

离婚过了冷静期还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38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