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酒后驾车会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不仅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也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对于两次酒后驾车的情况,法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处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一处罚标准体现了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第一次酒后驾车被处罚后,行为人应当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但再次酒后驾车,表明其无视法律规定和公共安全,主观恶性相对较大,所以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丧失了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这不仅会给其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还会影响其出行方式的选择。而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一方面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防止行为人以及其他驾驶者再次实施酒后驾车行为。
此外,酒后驾车还可能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如果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行为人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等刑事犯罪,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