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到期,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租客提前解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若房东提前解约,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租客损失。也可与对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在租房过程中,租房合同没到期的情况时有发生。首先来看租客提前解约的情形。一般来说,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提前解约的相关条款,当租客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就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租客通常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会在合同中载明,可能是一个固定值,也可能是按照剩余租期租金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合同约定提前解约需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么租客就需要支付这笔费用。同时,租客还可能需要承担其他损失赔偿责任,比如房东为重新寻找租客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像广告宣传费用等。
如果是房东提前解约,这同样属于违约行为。房东除了要退还租客已支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和押金外,还需要对租客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可能包括租客因重新寻找住所而产生的搬家费用、临时住宿费用等实际损失。比如,租客为了尽快找到新的住所,可能支付了较高的中介费用,这部分费用房东可能需要承担。
另外,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合同未到期的问题。若租客和房东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提前解除合同,这是比较理想的处理方式。双方可以重新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相关事宜,如是否退还部分租金、押金等。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房屋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受损,无法继续居住,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租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房东应退还相应租金和押金。总之,在租房合同没到期时,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