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

2026-01-21 05:53:21
0 浏览
推荐律师
马科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一般包括准备材料、预约会见、前往看守所、核验身份、进入会见室会见、结束会见离开。

律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必备的材料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这些材料是律师合法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依据。律师事务所证明需明确此次会见的具体案件情况以及该律师为案件的辩护人等信息;委托书则是当事人或其家属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的书面文件;法律援助公函适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

接着是预约会见环节。不同地区、不同看守所的预约方式存在差异。有的看守所支持网上预约,律师可以通过专门的预约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律师个人信息、案件信息、预约会见时间等;部分看守所则要求电话预约,律师需在工作时间拨打看守所指定的预约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确定会见时间;还有一些看守所允许现场预约,律师直接前往看守所办理预约手续。

之后律师要前往看守所,并进行身份核验。到达看守所后,律师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律师的身份以及其与案件的关联性。只有材料审核通过后,律师才能够进入看守所进行会见。

身份核验通过后,律师会被指引进入专门的会见室。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律师要遵守看守所的会见规定,不得传递违禁物品,不得违反监管秩序。

当会见结束后,律师需按照看守所的要求办理离开手续,有序离开看守所。整个会见流程结束后,律师可以根据会见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进一步的准备。

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0)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对于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其更换;不具有相关情形的,应当许可。

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查验公安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90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