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起诉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立案、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作出判决。
要准备好相关起诉材料。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同时,要收集能够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好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进行立案。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立案通过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般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常会先安排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在立案前进行诉前调解,也可能在立案后开庭前进行。调解的目的是尝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可能是和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也可能是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就会进入审理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