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退彩礼,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男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在处理离婚时女方不退彩礼的问题上,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因为协商是一种较为平和、高效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在友好的氛围中沟通,明确各自的想法和诉求。男方可以向女方说明要求退还彩礼的原因和依据,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然而,如果协商不成,男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男方需要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如果符合,男方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重要的是要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彩礼给付的凭证,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彩礼的数额和给付的事实。此外,还可以收集证明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情形的证据,比如双方未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明等。
在准备好证据后,男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利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最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男方胜诉,而女方仍然不退还彩礼,男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