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做完伤情鉴定后仍可以调解,伤情鉴定结果并非是决定是否调解的唯一因素,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即使做完伤情鉴定也能进行调解。
在打架事件中,伤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确定伤害的程度,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比如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进行调解了。
从治安案件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即便已经完成了伤情鉴定,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公安机关依然可以主持调解。例如,甲乙两人因琐事发生打架,做完伤情鉴定后,甲的伤情为轻微伤,此时甲乙双方都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想再继续走繁琐的法律程序,那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并履行,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从刑事案件角度而言,虽然打架造成轻伤及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存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些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比如,丙丁打架,丁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丙主动向丁赔礼道歉并愿意给予合理赔偿,丁也愿意原谅丙,双方就可以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打架做完伤情鉴定后,调解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具体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