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财产公证需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接着公证员会对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完成公证手续。
明确办理婚后个人财产公证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之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这里要强调的是,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后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后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后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办理婚后个人财产公证能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在婚姻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