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吊销驾驶证后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年限因饮酒驾驶情形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分五年、十年以及终生不得重新取得三种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后,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因为醉酒驾驶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极大,驾驶者在酒精作用下,反应能力、判断力等都会大幅下降,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所以法律给予较为严格的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促使驾驶者杜绝醉酒驾车行为。
若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后果更为严重,吊销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营运机动车通常涉及公共安全,一旦因醉酒驾驶发生事故,会对众多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对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加严厉,限制其在较长时间内不得从事相关营运驾驶工作。
最后,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类事故往往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对肇事者实施终生禁驾的处罚,是法律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安全的必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