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后多久执行成功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时间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财产查找难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简单案件可能在数月内执行完毕,复杂案件则可能耗时数年,甚至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案件的时间跨度差异极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规定了一个基本的时间监督节点,但并不代表六个月内就一定能执行成功。
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配合执行,执行过程通常会相对顺利。例如,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法院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扣划,这种情况下,执行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就能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然而,现实中很多执行案件存在诸多困难。当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名下没有明显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执行就会陷入困境。法院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能会采取查询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多种手段。如果通过这些常规手段仍无法找到财产,还可能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或者通过悬赏执行等方式寻找财产。这种情况下,执行时间就会大大延长,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
另外,一些执行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比如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等,也会导致执行程序进展缓慢。总之,申请执行后执行成功的时间难以准确预估,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