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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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026-01-15 0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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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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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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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且未明确只赠与一方,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律规定中,判断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的时间以及赠与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子通常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前的赠与行为,往往体现了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支持,从常理和法律规定上都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结婚前出资购买一套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即便男方之后结婚,这套房子依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房子的情况则较为复杂。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子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赠与房子时,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那么即便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也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女方父母在赠与房子时,与女方签订了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女方,并且进行了公证,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赠与时间、赠与意思表示以及房产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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