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次性判离的几率受多种因素影响,没有固定的比例。若存在法定判离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一次性判离几率较大;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一次性判离几率相对较小。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存在上述法定判离情形时,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法院一次性判决离婚的几率是比较大的。例如,有明确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实家庭暴力的存在;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
然而,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只是因为一些日常的家庭琐事、夫妻之间偶尔的争吵等原因起诉离婚,同时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表示愿意改善夫妻关系,那么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一次性判离的几率相对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判决不准离婚。
此外,诉讼过程中的证据提交、庭审表现等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当事人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庭审中清晰、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总之,起诉离婚一次性判离的几率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