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没有借条且对方不还时,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然后与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可考虑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起诉。
在民间借款中,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但没有借条并不意味着债权无法得到保障。当遇到没有借条且对方不还款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是收集证据。证据的种类多样,例如转账记录,它能证明资金的流向,显示出有款项从出借方转移到借款方。若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这些平台的转账记录可作为有力证据。聊天记录也很关键,如果在聊天中双方明确提及了借款的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信息,那么该聊天记录就可以成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电话录音同样有效,在与借款人交流时,将谈话内容进行录音,只要录音中能清晰体现借款事实,也可作为证据使用。证人证言也不容忽视,若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他们的证言也能为借贷关系提供佐证。
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可以先尝试与借款人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向对方说明借款事实,并要求其按照约定还款。协商的方式可以是面对面沟通,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
如果协商无果,出借人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只要符合条件,法院会向借款人发出支付令,若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支付令不适用或无法达到目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将之前收集的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若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借款人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