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拘留可能属于司法拘留或刑事拘留,一般不会涉及行政拘留。
在法律层面,不同的拘留类型对应着不同的情形。首先来了解司法拘留,当债务人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这种情况下的拘留就属于司法拘留。它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明明有存款却转移财产,谎称自己没钱偿还债务,经法院多次警告仍不执行还款义务,法院就可能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拘留的期限通常在十五日以下。
再看刑事拘留,这一般是在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如果债务人通过诈骗等犯罪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涉及到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比如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债权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借款,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一旦被认定涉嫌犯罪,就会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而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单纯的欠钱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直接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以通常不会涉及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