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起诉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财产,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扣留、提取收入,以及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当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法院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拒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冻结、划拨其存款。冻结是指禁止被申请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支取其账户内的存款;划拨则是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直接划转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是指对财产进行就地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扣押则是将财产转移到指定地点进行保管。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偿还债务。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主要是其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但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此外,对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还可以采取一些间接的执行措施。例如,限制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其失信信息,通过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等。这些措施会对被执行人的信用和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促使其尽快履行债务。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法院会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