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彩礼的处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一般可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常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方有权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但生育孩子这一事实会对彩礼返还数额产生影响。
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然而在法律层面,对于彩礼的处理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没有领结婚证但生了孩子的情况下,虽然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但生育孩子这一事实需要被充分考虑。因为生育孩子意味着双方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且女方在生育和抚养孩子过程中可能付出了较多精力和成本。
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彩礼的返还事宜。比如考虑彩礼的使用情况,若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孩子的抚养等,那么在返还时可能会相应减少。又或者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
若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一般来说,不会要求全额返还。例如,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生育孩子对女方身体和生活的影响、彩礼在共同生活中的消耗情况等。如果女方因生育孩子身体受到较大影响,或者彩礼大部分已用于共同生活和孩子抚养,那么返还的彩礼数额可能会相对较少。总之,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后彩礼的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