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执行死刑从判决到最终执行完毕的时间并无明确的统一时长,从接到最高法院的执行命令后,通常会在7日内交付执行,而执行过程本身一般在数分钟内完成。
一、从判决到执行命令下达阶段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并非马上就会执行。案件会经历复杂的司法程序。一审法院作出死刑判决后,被告人有权上诉,上诉期限为10日。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也不抗诉,该案件会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程序合法性等方面。这个复核过程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几个月甚至数年都有可能,因为最高法需要确保每一个死刑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执行命令下达后的执行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会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在执行前,法院还需要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如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安排法医、行刑人员等。
三、执行过程目前我国执行死刑主要有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如果是枪决,行刑人员开枪后,通常在短时间内罪犯就会死亡,整个过程可能在数分钟内结束。若是采用注射方式,通过向罪犯体内注射致命药物,一般也是在几分钟内,罪犯就会停止呼吸和心跳。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如遇到罪犯提出新的重大立功线索等,执行可能会暂停并重新进行审查。立即执行死刑从判决到最终结束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时间跨度不确定的过程,而实际执行动作本身时间较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