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起诉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等,手续一般包括撰写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缴费、参加庭审等。
一、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还需要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孩子的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以证明其具有代理资格。
2. 孩子的身份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用于证明孩子的身份信息以及与父母的关系。
3. 证据材料:这是非常关键的部分。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例如自己的收入证明,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居住证明,证明有适宜孩子居住的环境;孩子的生活学习照片、视频等,体现自己对孩子的照顾和陪伴。如果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警方的处罚记录等。
4. 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事实和理由(阐述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二、起诉手续
1. 撰写起诉状:按照上述要求,清晰准确地撰写起诉状,确保内容完整、逻辑清晰。
2. 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不齐全,法院会要求补充。
3. 立案缴费:材料通过审查后,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4. 参加庭审:按照法院安排的时间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被告则可以进行反驳和答辩。
5. 等待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