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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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方面

2025-10-04 17: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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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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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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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罪现称为逃税罪,其行为表现主要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面。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依照真账簿、真凭证的式样制作虚假的账簿和记账凭证,以假充真的行为。变造则是对真实的账簿、记账凭证进行篡改、挖补等,使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隐匿是指将账簿、记账凭证故意隐藏起来,使税务机关难以发现。擅自销毁是指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将账簿、记账凭证销毁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破坏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核查依据。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是指在账簿上填写超出实际支出的数额,以冲减应纳税所得额。比如,虚增原材料成本、多报费用等。不列、少列收入则是故意不将全部收入记录在账簿上,或者只记录部分收入。例如,企业将部分销售款项不入账,通过现金交易等方式隐瞒收入,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当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通知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纳税人有义务按时申报。但有些纳税人出于逃避纳税的目的,无视税务机关的通知,拒不申报。这是一种公然对抗税收征管的行为。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故意向税务机关提供虚假的纳税申报资料,如虚报生产规模、经营状况、应税项目等,以减少应纳税额。比如,企业虚报亏损,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逃税罪的这些行为表现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偷税漏税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方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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