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担保人存在一定风险,主要是在被担保人违反规定时,可能面临罚款处罚,若构成犯罪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担保人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作用是确保被担保人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或已经违反规定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
罚款风险:当被担保人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情况,而担保人未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时,执行机关有权对担保人处以罚款。罚款的具体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例如,被担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擅自离开指定区域,而担保人却未进行制止和报告,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很可能会被处以较重的罚款。
刑事风险:如果担保人帮助被担保人逃匿,或者明知被担保人的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人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还可能使自己陷入刑事犯罪的境地。比如,担保人故意为被担保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就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
成为刑事担保人前,应充分了解自身的义务和可能面临的风险,谨慎考虑是否担任担保人。在担任担保人期间,要切实履行好监督和报告义务,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