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加无证驾驶无事故,法院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通常拘役的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无证驾驶本身虽不单独构成刑事犯罪,但在量刑时会作为一个加重情节予以考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醉驾加无证驾驶且无事故的情况,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血液酒精含量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标准,一般来说,血液酒精含量越高,量刑可能相对越重。例如,在一些地区,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可能会被认为情节较为严重,在量刑时可能会靠近拘役六个月的上限。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坦白等情节也会影响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查获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执法、态度恶劣,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相对从重。
还有,当地的司法政策和审判实践也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不同地区对于类似案件的量刑尺度可能会有所差异,一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交通状况、犯罪率等因素,制定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
总体而言,虽然没有发生事故,但醉驾加无证驾驶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综合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以起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