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房屋公积金还房贷所需材料通常有身份证明、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手续一般包括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资金到账等步骤。
所需材料方面,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证实提取人的身份信息。公积金联名卡也必不可少,这是公积金账户与银行账户关联的重要凭证,用于后续资金的划转。借款合同是反映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相关信息的文件,它能明确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等关键内容,是证明房贷事实的重要依据。还款凭证同样重要,它能证明借款人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可通过银行打印近期的还款流水来获取。
如果是配偶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用以证明夫妻关系。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手续流程方面,第一步是准备齐全上述材料,然后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申请人可以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提取申请表。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提取申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核时间一般不会太长,但具体时长因地区而异。
若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划转至申请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对应的银行账户。之后,申请人就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来偿还房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办理提取业务前,最好详细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准备的材料和办理的手续符合当地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