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受害方拖延不处理时,肇事方可以采取主动与受害方沟通协商、申请交管部门调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等措施。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方拖延不处理,会给肇事方造成诸多困扰,不过肇事方有多种方式可以应对。
肇事方应主动与受害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受害方拖延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对赔偿金额不满意、身体尚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顾虑。肇事方可以耐心倾听受害方的诉求,尝试在合理范围内达成一致。例如,肇事方可以向受害方解释赔偿的标准和依据,说明自己的立场和诚意,争取受害方的理解和配合。在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肇事方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公正、客观地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交管部门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赔偿问题进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最后,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肇事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肇事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赔偿事宜。在诉讼过程中,肇事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维修发票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虽然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能够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肇事方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和记录,如与受害方的沟通记录、调解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