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妇女立案后即便女方不追究也依然构成违法犯罪。因为猥亵妇女属于公诉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而非取决于被害人意愿。量刑方面,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明确猥亵妇女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这里的“他人”就包含了妇女。该罪属于公诉案件,意味着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并不以被害人是否追究作为是否继续刑事诉讼程序的依据。
女方不追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出具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将此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判刑。
关于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犯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存在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妇女进行猥亵,就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的情形,量刑会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对于犯罪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猥亵的手段、持续时间、造成的后果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猥亵妇女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