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欠债人还不起钱时,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对其财产进行执行。一般先查询、冻结、划拨欠债人的存款,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其他财产,若有收入则扣留、提取,有到期债权可向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
在民事纠纷中,若欠债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在执行财产时,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步骤。
首先是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欠债人的存款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冻结其账户。一旦冻结,欠债人在冻结期间无法随意支取该账户内的款项。之后,若有必要,法院可直接划拨该账户中的存款用于偿还债务。
其次是扣押、查封、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对于欠债人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法院可依法进行扣押、查封。扣押是将财产转移至法院指定的地点进行保管,查封则是限制欠债人对财产的处分权。在完成扣押、查封后,若欠债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会对这些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将财产出售给出价最高者,变卖则是在特定情况下,以较为简便的方式将财产变现。
若欠债人有合法的收入来源,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收入。这通常是针对欠债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法院会向欠债人的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单位按规定扣留一定比例的收入用于偿还债务。
另外,如果欠债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以向该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在接到通知后,若对债务没有异议,应当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若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执行财产时,会保留欠债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