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同居多久才可以起诉离婚,随时都能起诉。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并不受不同居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分居、分居多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过,分居时间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分居,并不符合该法定情形。例如,一方被派往外地工作几年,这种分居并非基于感情不和,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分居需要满二年,这个二年是连续不间断的时间。在实践中,要证明夫妻分居满二年且是因感情不和分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
最后,即使满足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条件,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离婚,而是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虽然分居时间是一个重要参考,但不是起诉离婚的前提条件,也不是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