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判决不离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受理后会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开庭时间,通常在立案后一到三个月左右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第一次离婚判决不离后,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要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不过,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随时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当原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之后,案件会进入排期阶段。由于不同法院的案件数量不同,排期情况也存在差异。在一些案件量较少的基层法院,可能立案后一两个月就能安排开庭;而在案件量较大的法院,排期时间可能会相对长一些,也许需要两到三个月,甚至更久。
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传票上会明确标注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应按照传票要求准时参加庭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并非绝对会判决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此来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