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去医院验伤没事,费用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由打人者承担,也可能双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若双方均无过错,可能共同分担。
在打架事件中,即便验伤结果显示没事,关于验伤费用的承担问题,有多种情况需要考虑。
如果打架是一方主动挑衅、实施暴力行为导致的,那么主动挑起事端并动手的一方通常要承担验伤费用。这是因为其行为具有过错性,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理应由其对对方因本次打架产生的验伤费用负责。例如,甲无故殴打乙,乙去医院验伤,即便结果没事,甲也应当支付乙的验伤费用。
若双方都存在过错,都有参与打架的行为,那么验伤费用可能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来分担。双方在冲突中都未能克制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打架事件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各自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甲和乙因琐事发生口角后互相推搡,随后都去医院验伤,费用就可能根据双方在冲突中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担。
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比如在意外的碰撞后情绪激动引发了短暂的肢体冲突,双方都没有恶意伤害对方的故意,那么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可能由双方共同分担验伤费用。
总之,打架去医院验伤没事的费用承担要综合考虑打架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在实际处理中,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报警、民事诉讼等途径,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