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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恶意投诉怎么解决问题

2025-09-24 2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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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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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格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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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投标人恶意投诉的情况,可通过核实投诉内容、与投诉人沟通、向监管部门报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对于投标人的投诉,被投诉方要及时、全面地核实投诉内容。组织专业人员对投诉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等。通过严谨的调查,确定投诉是否属实。如果经调查发现投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恶意成分,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

在核实情况后,可以尝试与投诉人进行沟通。以平和、理性的态度与投诉人交流,了解其投诉的真实意图。也许存在一些误解,通过沟通可以消除误会。如果投诉人是出于不正当目的恶意投诉,明确告知其行为的不当性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其停止恶意行为。

若与投诉人沟通无果,应当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将调查核实的情况、与投诉人沟通的过程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具有专业的调查和处理能力,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对恶意投诉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恶意投诉的投标人采取警告、罚款、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罚措施。

同时,被恶意投诉的一方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恶意投诉行为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投诉人的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投诉人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自身的行为合法合规,以有效应对投标人的恶意投诉。

投标人恶意投诉怎么解决问题(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一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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