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微信号的量刑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微信号价值未达盗窃罪标准,但存在其他犯罪行为,可能按相应罪名处罚;若达到盗窃罪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微信号的法律属性:微信号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和社交属性。一方面,微信号可能绑定了用户的银行卡、支付账户等,具有财产价值;另一方面,它承载着用户的社交关系和个人信息。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盗窃微信号的具体量刑:如果盗窃的微信号绑定了大量资金,其价值达到当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行为人通过盗窃微信号获取了绑定的银行卡内数千元资金,就可能按此量刑。若微信号绑定资金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盗窃的微信号绑定的账户资金有几万元。当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可能涉及的犯罪:如果盗窃微信号未达到盗窃罪标准,但利用该微信号实施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犯罪行为,将按照相应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比如,利用盗窃来的微信号冒充用户向其好友实施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