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双方责任且一方受伤,医疗费赔付一般根据双方责任比例来确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若没有商业三者险,则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
在车祸事故中,当双方都有责任且一方受伤产生医疗费时,赔付有着明确的流程和规则。交强险会发挥重要作用。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车险,其设立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根据规定,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对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也就是说,只要事故责任方有责任,不论责任大小,受伤方的医疗费在18000元以内的部分,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如果受伤方的医疗费超过了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那么接下来就要看责任方是否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商业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其赔偿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责任比例来确定。例如,经过交警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即各承担50%的责任。若受伤方的医疗费总共是30000元,交强险赔付18000元后,剩余的12000元就由商业三者险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偿,也就是赔偿6000元。
要是责任方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就需要由责任方按照责任比例自行承担。比如上述例子中,责任方没有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的12000元,责任方就需要自己拿出6000元来赔偿给受伤方。
此外,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重新确定责任比例,进而确定医疗费的赔付金额。同时,受伤方在就医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如病历、发票等,以便在索赔时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