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宝宝在父母离婚后,一般归母亲直接抚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能会由父亲抚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一岁左右的宝宝通常正处于哺乳期或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喂养、照顾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宝宝的健康成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子女也可能由父亲直接抚养。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况。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除了上述提到的法定情形外,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
如果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同时,即使法院判决了抚养权的归属,在后续的生活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例如抚养方出现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