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案由,属于借款合同纠纷的范畴。
在民事案件的案由体系中,案由是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和分类,方便法院对案件进行管理和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引发的纠纷。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借款合同纠纷是一个二级案由,其下包含了多个三级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就是其中之一。这表明民间借贷纠纷有着明确的法律定位和分类。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个人之间的借款、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等。当借贷双方在借款的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方面产生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就可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时案件的案由就会被确定为民间借贷纠纷。
认定民间借贷纠纷案由,对于准确适用法律有着重要意义。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借贷合同的效力、利息的合法性等问题。例如,对于利息的规定,法律有明确的上限,如果超过这个上限,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明确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也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诉讼途径和准备相关证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要围绕借贷关系的成立、履行等方面收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总之,民间借贷纠纷作为一个特定的案由,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