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从犯的判刑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一般会比主犯判得轻,但具体判多久无法直接依据主犯一年八个月的刑期来明确,可能会在一年八个月以下,甚至可能适用缓刑,但也有特殊情况。
在寻衅滋事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依据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等诸多因素来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同时,《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的认定通常是其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果从犯在寻衅滋事犯罪里参与程度较低,比如只是跟随主犯到了现场,未实施具体的殴打、破坏等行为,或者只是起到望风等辅助作用,那么其量刑很可能会大幅低于主犯。有可能被判处几个月的拘役,甚至符合条件的话可以适用缓刑。例如,从犯本身是被胁迫参与,且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意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被从轻处罚至几个月的拘役。
然而,如果从犯虽然不是主导者,但在犯罪中积极参与实施了部分行为,只是相较于主犯作用稍小,那么其量刑可能与主犯差距不会特别大。比如在共同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案件中,从犯也动手殴打了被害人,只是没有主犯打得那么严重,这种情况下,从犯可能会被判处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所以,不能简单地根据主犯的刑期来推断从犯的刑期,具体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