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被撞侧面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有三种情况,变道车辆全责、后方车辆全责、双方都有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变道被撞侧面责任认定要依据双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以下从三种不同责任认定情况进行分析。
变道车辆全责:当变道车辆在变道时,未按照规定观察后方车辆情况,强行变道、频繁变道、变更车道影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从而导致侧面被撞,这种情况下变道车辆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变道车辆在没有打转向灯或者转向灯开启时间过短,就突然驶入相邻车道,与正常行驶的后方车辆发生侧面碰撞,此时变道车辆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负全责。
后方车辆全责:如果变道车辆已经完成变道动作,并且已经在相邻车道正常行驶,后方车辆由于超速、注意力不集中等原因,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而撞上变道车辆侧面,那么后方车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变道车辆已经完全进入相邻车道,且与后方车辆保持了安全距离,而后方车辆因跟车过近、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导致追尾侧面,后方车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双方都有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变道车辆和后方车辆都存在一定的过错。例如,变道车辆变道时没有确保安全,但后方车辆也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双方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此时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车辆行驶轨迹、车速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变道被撞侧面的责任划分较为复杂,最终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