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成年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两周岁以下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律对此有一系列规定和考量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基于孩子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例如,一方的经济收入稳定,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或者一方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这些都可能成为获得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此外,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也会在抚养权判定中予以考虑。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在后续生活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总之,在处理未成年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始终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