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致人死亡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为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对于这些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犯罪,通常会考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一般有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被他人私自处死;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将他人杀死;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等情况。对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在具体案件的量刑中,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因素,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