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公款15万,若想妥善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果是无意或紧急情况挪用且有归还意愿,应尽快主动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全额归还;若已构成犯罪,应及时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挪用公司公款15万是较为严重的行为,其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形。
从法律层面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一般来说,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都构成挪用资金罪。15万的数额通常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如果挪用公款者并非故意为之,比如是因突发家庭重大变故等紧急情况,急需资金而临时挪用,且有尽快归还的打算。那么应该尽快主动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诚恳地说明挪用公款的原因和具体情况,表达自己的愧疚和还款的决心。在与公司沟通后,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将15万公款全额归还。这样做有可能获得公司的谅解,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然而,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被公司发现或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且有证据表明构成了挪用资金罪。此时,最明智的做法是及时自首。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自首后,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交代挪用公款的具体过程和资金去向,争取司法机关的宽大处理。同时,也要尽快筹集资金归还挪用的公款,以减少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这在量刑时也会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总之,挪用公司公款15万是严重的行为,无论处于何种情况,都应积极面对,采取正确的措施来处理,以降低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