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在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失踪方的财产份额,通常会为其保留。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失踪时,离婚财产的分配有其特定的规则和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并分割财产,通常需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在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在财产分配方面,法院会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在分配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双方育有子女且由一方抚养,那么在财产分配上会适当倾向于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求。
对于失踪方的财产份额,法院通常会为其保留。因为失踪并不意味着其丧失财产权益,保留其份额是为了在其重新出现时能够保障其合法的财产权益。待失踪方重新出现后,可依法对保留的财产进行处理。
此外,如果一方失踪是由于另一方的过错导致,比如一方故意隐瞒另一方的行踪,在财产分配时,法院也会考虑这一因素,对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总之,一方失踪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